行者说历史21-有时候矫枉过正并不完全是一种过度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6-10-12 23:35 分类:博客|历史 浏览:1315 评论:1
前几天,微信公众号“大象公会”刊登了一篇史料归纳类文章《为什么京剧爱用男旦》。其中心观点为:明代以前,女性戏剧演员在舞台上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没有人公开提出过什么质疑。但是从明代中期开始,随着社会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日益繁盛,有些官员开始“分不清”卖艺与卖身之间的差距了,甚至有人居然仗着自己的权势,大行逼良为娼的勾当。于是,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期间,朝廷首次就惩罚官员尚奢狎妓作出明确规定,并逐渐终结了自春秋时期齐国相国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创立,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官妓制度。
不过,对于官员的修养和自律问题,不仅仅是在程朱理学盛行的明清时期要求很高,即便是在普遍被认为最自由、开放的宋代,也基本上没有含糊过。近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就刊登了一则小故事,说的是北宋时期,范仲淹看好并重点培养的青年干部,欧阳修的“亦(学)生亦友”,时任宰相杜衍的女婿,职务为“提举进奏院”(相当于地方政府联合驻京联络办公室主任)的苏舜钦,搞了个本单位的秋游和聚餐活动,结果被御史台列为反面典型,也不管这熊孩子有多大的后台,没几天就让其丢了公职,赶回了家,还告知其“永不叙用”。对于这个事件,历史上曾经有多种观点,但其中有几个细节,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其一,苏舜钦并没有根据法定的程序支用“公务接待费”——“公使钱”,而是听了某位“高参”的馊主意,卖了单位作废的纸张,甚至还包括部分崭新的文具和邮袋,后来,又建了个“临时”小金库以方便此次活动的结算之需,真是NO ZUO NO DIE的节奏啊。其二,这个聚会并不能算作普通的职工福利,更算不上公务活动,因为参与者另有不少非本单位的人士,据说当时一度搞的比较HIGH,还吸引了一位路过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太子身边的小跟班李定,但这位小喽啰当时在江湖上混的不行,主动提出自费以加入,仍未获得批准,结果他直接收集了相关证据,溜进了御史台。其三,当时最麻烦的细节就是苏舜钦头脑一发热,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吃喝,让人又找了些官妓来HAPPY,我们可以善意地认为他们在开展高雅而纯洁的“文艺活动”,但当时的朝野普遍认为这严重损害了ZF形象,并触犯了职业操守、单位纪律和国家刑律(宋代有规定:‘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即组织者和参与者一个都逃不掉),最后,连苏舜钦的老岳父都义愤填膺,一定要抢着行大义灭亲之举。
中纪委的老王书记在2014年就说过,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申请加入共产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行者】也曾经在博文中写到过(具体时间和哪篇博文现在记不清了),对于普通公民(群众),应当逐步放开过度的、不必要的管制,以便为整个国家创造一种更加自由、开放的环境,这是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但是,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党员,则还是应当要求其保持坚定的信仰,较高的素养和良好的形象,这种差别化的对待也是完全有必要的。
最近还有一则新闻,说的是某地有一所中学,组织全体教师在教师节前一天聚餐,虽然一再声称是“AA制”自掏腰包,却仍然被当地纪委揪住不放并公之于众。与近几年腐败案件一经曝光立即就如同过街老鼠被人人喊打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网上不少人对这些参与者表示了同情,觉得纪委有点矫枉过正的嫌疑。然而,行者认为,教师作为“灵魂工程师”的这个职业特点,以及所拥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决定了其还是要尽量规范些、低调些比较好,还是需要主动做遵纪守法,拥护中央政策的表率。
《中国纪检监察报》在苏舜钦那则小故事的末尾,就这样写到:“严管就是厚爱”,此话有深意。关键是能明白和体会到“厚爱”。做个明白人,不但对社会有益,自己也受益。【行者】也认为,有时候,矫枉过正并不完全是一种过度。
标签:行者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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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 评论于 2016-10-15 12:01:55 回复
十年前,我刚刚到农发行工作的时候,电视上正在热播《天下粮仓》,记得当时剧中有段话我印象很深:“天庾正供,粒米如珠,不贪一粒,天下齐颂”(现在把这篇博文也从我的旧版博客上给转过来了 /Xiaolu/Post/216.html)。这说的就是一个防微杜渐的道理,即反腐没有大事和小事的区别,也没有所谓的“过犹不及”,宁愿稍微严格一些,而不能轻易放松要求。
我们跟历史上的各位圣人相差很远,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平时努力遵循圣人所总结的经验,比如“勿以恶小而为之”,比如“惟贤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