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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说历史15-朱元璋的黄册和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5-11-06 22:44 分类:博客|历史 浏览:1795 评论:0



整整二十年前(1995年)的夏天,行者跟随父母第一次去南京旅游,重点游览了著名的玄武湖。虽然在那个时候,各地的旅游开发还不像现在这么深入,但玄武湖周边的自然风光绝对是美不胜收的。泛舟于其上,微风拂面,一边是依着湖岸建设的高大威武的明代首都级别古城墙,一边还隐隐约约能看见连绵不绝的紫金山(准确的说应该是钟山那一片。当时,玄武湖东面尚未出现大面积的市区建筑),真是一种极好的享受呢。

不过再往前推500多年,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的弘治元年(1488年),当时全国人民,即便是处于金字塔最顶端的那一小撮人,生活就没有这么“惬意”了。据说当时有一位奉钦命前往两广地区出公差的天子宠臣——大太监郭镛,路过“留都”南京,忽闻城外的玄武湖风景甚佳,就带着二十几个小喽啰,雇了艘游船泛舟去了。哪知道,这件“小事”迅速被一位叫做孙纹的监察御史给狠狠参了一本,直接定性为“虽祖宗严禁之地偃然不顾,前去游憩”,接着还义正辞严的表示“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于是,本来不可一世的郭公公立马丢了去两广“大玩大捞”的机会,只得灰溜溜返回了京师(北京)。

其实历史上的朱祐樘是一位普遍公认的“好同志”,属于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日益强化这个大环境下,不可多得的宽厚仁慈之君。但这一切基础性条件,都无法“包容”郭镛的这个看起来挺“小”的过失,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那时的玄武湖压根就不是旅游风景区,连老朱家独享的园林都不是,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一大片湖光山色哪。

在这里,行者可以“非常严肃”地告知各位,明朝三百年间,玄武湖全境属于“公共安全专家BU户籍管理中心”的办公区。根据明太祖朱元璋的天才设计,充分利用了玄武湖湖面宽阔,正中央正好有几个小岛的特点,建成了储存有大明帝国全部差不多两亿“户籍人口”资料——“黄册”的超级档案库。当时玄武湖周边若干距离之内,农民是禁止耕种的,与最近这几十年各地围湖造田的做法完全相反,属于“迁界禁海”的思路。此外还有大批驻军,昼夜巡逻,坚决不让一个人一条船下水,真的完败当今中央档案馆的各类监控探头和传感器呢。当然,除了防盗方面的考虑,近水以防火也是考虑的重点,不过,那个年代如果烧了黄册库,恐怕得问一个株连好几族的大罪,也就是说防火设施和规范都是有的,但绝没有人敢在事前预防之外动任何想法。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南京的六部基本上被架空,成为贬退或真正等待退休的官员们的赋闲之所,但“黄册库”三百年没有什么变化,这也从某个角度证明了朱元璋最初设计的“高端”和“超前”,居然一直没有被淘汰呢。行者窃以为,明朝脑子比较好的也就三位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以及明熹宗朱由校,虽然最后一位同志喜欢木工活甚于治理国家,但如果赶上今天这么开放的时代,不做皇帝,至少也能做个国际知名设计师,说不定都能达到贝聿铭的水平,呵呵。

总的来说,受“小农意识”影响很深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其一生所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就是“小国寡民”。尽管他在“客观上”创造了一个拥有着辽阔疆域和众多人口的巨型帝国,但朱元璋始终希望:1、把天下给打散,让各地尽可能自给自足,削弱地区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以期实现对中央政府反抗之力的无法集聚。2、把天下给固化,主要是采取严厉的户口制度,把百姓束缚在有限的区域内,并且把百姓的职业也给“世袭化”(比如民户、军户、匠户等),甚至试图把这种状态给千百年延续下去。

不过,就在朱元璋当政时期,全国各地就出现了大量突破以上体制的事件。据《明史》记载,早在洪武三年(1370年),全国有记载的逃亡军人就达到了47900余人。要说当时的国防形势,还真的并不是很乐观呢,那一年,正值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汤和等一群名将出征西北,在兰州附近与扩廓帖木儿决战,属于攻击北元的关键性战役。然而,将近五万“职业军人”的大逃亡,不得不说严重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和国家的安全。

当然,体制的突破有着其必然性。一方面,是由于数千年来我们国家与社会一直存在的自由主义传统,在整体环境或局部条件适合的时候,总是会时不时冒出来,这一点在吴钩的《中国的自由传统》一书中有详细阐述。另一方面,则是与黄册所密切关联的人身自由限制太紧,国家无偿徭役太重,这也与元末明初的战争破坏,百业待兴有一定的关系,并不能认为是老朱家的贪得无厌和穷奢极欲。

但是,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朱元璋的理想与抱负,他坚持将我们国家的专制主义体制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正如今天的户口簿并不只是一本简单的档案,而是直接关联着诸如社保、入学、买房等“地区性福利”一样,朱元璋设计出的黄册、鱼鳞册,不仅详细登记了人口、土地方面的信息,还担负着作为税收基本依据,强化社会管理,确保国家“稳定”的重任,称得上是明朝三百年稳固统治的基本框架。为防止有个别人等买通地方官员,在黄册登记信息上作弊(尤其是要避免豪强地主招收人口,隐瞒土地,或是有人逃亡到外地——即便是由于饥荒等原因),除各地官府中存有一套当地黄册外(实际上省(布政使司)、府/州、县各存放一套),每次普查(一般每十年更新一次)都会呈交一套“副本”至南京玄武湖的黄册库。遇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最起码还有南京黄册库里面一套存档可供比对,任何人妄图突破“朱元璋体制”的行为都将是徒劳的。

朱元璋的“黄册体制”差不多延续到了17世纪中叶(1644年,李自成率军攻占北京,明朝灭亡)。虽然有学者认为,在明朝中后期,实际上已经脱离了朱元璋最初设计的那条轨道,但是行者坚持认为,明面上的,大的框架仍没有什么变化,并且这种保守主义专制主义的倾向被后来的清朝统治者所模仿,继续沿用至20世纪末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就在18世纪后半段,在太平洋的另一边,正式诞生了一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5月签订)。并且在四年之后(1791年),进一步出台“宪法第二条修正案”,明确宣告:“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行者以为,这样的文字要是给差不多同时代的我天朝雍正皇帝(1723-1735年在位),岂不是要气急败坏,出离愤怒了。

最近网上常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是明清以来,中国与西方逐渐就不在同一个“时空”中了。其实还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从明清时期开始,西方逐渐走上了向近代演进的快车道,而中国由于裹足不前,把精力主要放在如何强化对内部的统治和管制上,便日益没落下去了。

行者认为,美国宪法及“宪法第二条修正案”,其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操作)意义,即最初的那些宪法制定者们,在这部最高级别的法律中,为人民有效地制约政府留足了空间,也就是说,即使到了最后一步,强势的、暴力的政府已经肆无忌惮到无视任何人意见的程度,人民仍有机会通过手中持有的武器来予以抵制。所以说,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的核心并不是交给人民一样具体的工具,而是赋予普通人一项权力,用以共同来维护民主法制的制度规范。

就今天我们国家的情况,尤其是部分领导者所持有的观念来看,我们与美国之间的差距还很大,我们离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的要求也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国家的传统治理思想认为,“编户齐民”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把老百姓给套上个“紧箍咒”还是有必要的。但是,近现代以来的多个国家实践均表明,更合理、和谐的状态其实应当时人人都参与进来,人人都负起责任来,而不是那种简单的、粗暴的“维稳”,否则,也许一时有效,但不可能长久持续。

要知道,民间并没有真正的“怪兽”,唯一需要防控的“怪兽”,唯有不受节制的权力。美国的建国者们坚信,暴政比刑事案件要恐怖的多,因为刑事案件最终可以通过完善具体管制措施来压制住,而暴政涉及整个体系,问题要复杂的多。这一点,尤其是其中体现的高度理性精神,值得我们从更深的层次上来细细揣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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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后湖黄册库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ukIf7loQ84liERfiukW7xi59wvisBke0q9OfX8bJj5YKfN5OXGlohRMgwLYIiOCRvCoWxuSRufLnsOvdGy6EN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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