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玉林关于吃狗肉的那些事儿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4-06-21 10:45 分类:博客|综合 浏览:904 评论:0
平时我仅仅是偶尔吃一回狗肉,一年到头最多也就吃个两三回,甚至更少。不过这并不代表我我并不喜欢吃狗肉,恰恰相反,如果遇到烹饪狗肉的技术比较不错的餐馆,我还是非常愿意前往大快朵颐的。
但是这样的机会很难碰上,因为在我们这个地方,民间通常只会天天吃些猪肉,连比较好吃的牛羊肉都不是很多。不过我们这儿处于南北方的交界处,向北90公里左右就是中国南北分界线之一——淮河,河边上有个水陆码头兼古镇——正阳关(详细信息请点击这里),是我岳母的娘家,那里的牛肉远近闻名,我的岳母每次回去都会精心采购一批,带回来分给亲朋好友。我们这儿如果向西70公里左右,会抵达叶集,那是位于安徽、河南、湖北三省交界处的小城,属于史河沿岸的冲积平原,自然环境和人文传统都为出产羊肉提供了相当好的基础,如果有熟识的人到那里去办事,也是可以顺便带一些“地道”美食的。
基于多年自己的生活经历,我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平时不必要求食物多么高档,多么讲究,只要安全、美味、适合自己的口味就可以了,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这方面是没有高下之分的。同时,也没有什么一定不能吃的食物,或许在某个地方,某个人群(民族或族群)中存在着某种禁忌,但是在别的地方,别的人群中,这种食物又是一种被广泛赞赏的美味了。当然,野生动物之类的最好不要被端上餐桌,这不仅仅是违反法律的问题,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来看,这些个物种的数量已经太少,甚至濒临灭绝,这种现状还是需要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来主动的、针对性的节制一下。
所以我对最近在广西玉林那边,围绕吃不吃狗肉所展开的一系列博弈和冲突,表示极大的不理解。前两天我跟办公室一位大姐闲聊的时候就说,首先,这真是一群很闲很无聊的人哪,居然能跑那么远的距离,找一些原先压根素不相识的人吵架。其次,他们居然是在工作日期间,而不在节假日期间组织这些活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这些“朝八晚五”,时不时还面临“5+2,白+黑”威胁的悲苦上班族,对这种自由自在,想走想去立马就能随性而行的人,唯有“羡慕嫉妒恨”而已。
玩笑话归玩笑话,即便是从相对“严肃”的理论上来分析,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的所作所为,在当今这样一个“开放”、“进步”、“自由”、“平等”理念已经成为社会意识主流的时代,也不是很妥当的。据说辜鸿铭老先生在一百多年前,就在欧美游历的茶余饭后,向外国人介绍过玉林及附近地区,于每年夏至时节品尝荔枝和狗肉的风俗。可见这就是当地的一种古老风俗而已,和我们国家其它地方诸如冬至吃饺子之类的现象,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既然是风俗,又没有违反法律或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我们唯有对此尊重而已。记得大三那年暑假,我们专业去丹东的通远堡林场实习,临行前带队老师就叮嘱到,丹东是满族的聚居区,满族有不食狗肉的风俗,大家到了那里以后一定要注意这一点,管好自己的言行,不要让人说这些大学生没素质,等回来以后,就可以恢复到平时的习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这就是一个相互尊重的问题。只要是依法合规,只要是符合公序良俗,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习惯,但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首先主动的尊重别人习惯的基础之上。比如对于不食猪肉的穆斯林,我们需要坚持两个原则:其一,作为用餐者,在进入清真餐厅之前,确认自己未携带猪肉及其相关制品。其二,作为餐饮业者,需要确定为穆斯林提供的食物中不含有猪肉及其相关成分。当然,我们也有另外两种选择:其一,作为共同用餐者,可以选择与穆斯林分餐,以避免相互影响。其二,作为餐饮业者,可以向穆斯林说明本店无法提供符合清真标准的食品或用餐条件,请其另外寻找用餐场所。以上四个方面都是完全正确的做法。
玉林那里的情况也是一样。绝大部分提供狗肉类食品的餐馆,仅仅是将制作狗肉类食品作为自己的一项工作,也就是一种谋生手段,与所谓的“善良之心”、“动物保护”之类的概念没有任何关系。网上有人就指出,玉林屠宰狗的现象,与当今我国大部分地区每天大量进行的屠宰猪的现象基本相同,都是人类获取常规性食物的一种活动。当然,缺乏必要的屠宰场所,直接就在大街边上开工,场面是会让人有些不适的,对城市卫生可能也存在一些影响,这一点可以建议当地政府考虑适当改进。
其实玉林的这个传统已经延续了许多年,不过在以前大都是民间的自发行为,一直未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最近几年当地政府为了发展旅游并带动相关产业,有计划地组织了一系列对外宣传,结果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有这回事。应当认识到,现在的大多数人在吃狗肉的这个问题上并没有什么禁忌,吃也可以,不吃也不会去想,纯属个人爱好和生活习惯。
反对吃狗肉的只是少数人,甚至是极少数人,相关媒体不能为了点击率,毫无底线的将这些个别群体的反应无限放大,搞得好像是社会上出现了严重对立似的。就像佛教僧侣,有自己的信仰,自己坚持吃素,但从来都没有哪个僧侣大张旗鼓的上街搞活动,强行要求其他人都变多年的生活习惯,和自己一样开始吃素。这是佛教对其他人的尊重,也是佛教能够与其它宗教、其它信仰长期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这里同时需要认识到的是,玉林的不少餐饮业者,就是以制作狗肉类食品为生的。现在去了这么多的人大吵大闹,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意,无疑是断绝了其财路,甚至是一家人的生路。从这个角度来看,说句不客气的话,都可以上升到侵犯别人最基本的生存权的高度,属于非常严重的侵犯他人人权的行为。
最后将本文的中心思想归纳如下:自由是必须的,但同时也是相对的和存在着多种限制的,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任何人都有权享受自由,并且有权在享受自由的时候得到充分的尊重。而另一个是任何人都有义务尊重别人对自由的享有,并且需要确保自己在享受自由的时候,不侵犯或是影响到其他人对自由的享有。两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都无法维持正常的、合理的状态。
总的来说,管好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不要没事找事,不要去随意干涉别人的私人事务。其实有些平时总喜欢拿“圣人”的标准来反复评判别人的人,自己的所作所为常常只能达到“贱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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