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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郭美美和赵白鸽

作者:行者 发布时间:2014-09-02 23:21 分类:博客|政治与时事 浏览:761 评论:0



网上今天有报道说,即日起赵白鸽不再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职务。

差不多一个月前(8月初)的时候,估计红十字会兴奋了好一阵子,因为其多年来的“死对头”——郭美美“真的”被“逮”住了。这次可是“公共安全专家局”亲自操刀的哟,再也不是以往的那几家各怀鬼胎的媒体搞些炒作之类“浅尝辄止”的行动了。

不过在看到了这些新闻之后,当时我就对朋友们说,过去、现在和未来相当一段时间的基本规律都应该是这样的:抹黑郭美美,绝不等于能够“顺理成章”地洗白红十字会。如果用更简单通(Cu)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扫黄过后,即便把所有过错、责任和污名都归到“失足妇女”身上,也不能“证明”嫖客是清白的。

最近几年来(或者说是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只不过以前没有被社会公众‘高度’关注过),红十字会所面临的情况就是如此,可惜这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老爷们一直未能认识到深层次的症结所在,或者是干脆不愿意直面这“惨淡”的现实。

总之,赵白鸽掌舵红十字会三年来,虽然其在接手之初(2011年9月)就“豪情满怀”地立下了“扭转红会形象”的承诺和誓言,社会上普遍的评价却始终只有“说的多做的少”,“实实在在的改革更少”而已。曾经被不少人看好并称作“灭火队长”的人物,在经历了无数“纠结”之后,最终一无所获的黯然离场,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无奈,似乎还可以被看做是整个体制的悲哀。

作为剑桥大学毕业的博士,其实赵白鸽完全有实力选择另外不同的道路,比如在学术领域、科研领域取得一定成就,然后成为倍受尊敬的专家。但是她在(1988年)得到博士学位的11年后,转行到当时的国家计生委做了一名行政官员(科技司司长、国际合作司司长等)。当然,在传统的模仿前苏联的那种体制下,技术人员渐渐升为“技术官僚”,由技术转为管理的例子并不鲜见。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想实现这样的人生轨迹,首先需要有一定的天赋,至少能在管理学领域游刃有余,能驾驭住复杂的形势。另外还得有所在时代的一些特点作为支撑,比如大家都能理解这种或许有些“随意”的转行,并对转行后产生的各种后果习以为常,但是,现在确确实实与稀里糊涂全盘效仿前苏联的那个时代完全不同了。

据说赵白鸽曾经声称“如果两到三年,还是不能翻转‘黑十字’印象的话,我自动请求辞职!”但这三年来,红十字会的负面形象从来都没有得到一点儿改观,反倒是诸如地震善款不知去向,捐款箱“长毛”,夏天给海南灾区捐棉被,采购发霉变质的面包,救灾物资仓库违规出租等新的负面舆情不断出现和升级。据说赵白鸽最初是“踌躇满志”来到红十字会的,据说赵白鸽经常勤勉到下半夜还打电话研究工作的,据说赵白鸽是深谙与媒体“良好沟通”之道的,然而,发展到今天的这个局面,使得公众和上级机关,已经不愿意再给这位所谓的“改革家”以更多的时间与机会。

因为就当前中国的实际来说,改革已不能再是简单的“坐而论道”,改革已不能再是有任何迟疑的慢慢尝试,甚至已不能再是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逐渐进入深水区的改革,已经面临着对体制内部进行大刀阔斧创新的阶段。

不能武断地否定赵白鸽的所有努力,但是在当前这个时代,红十字会更需要一位胆子更大,步子更快,并且在任何时候,面对任何内外部阻力都不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的掌舵人,这是必然的规律和选择。其实中国的红十字会在过去三年里有过许多次机会,但基本上都被自己给有意或无意的错过了,现在红十字会需要清醒认识到的是,民意已不会再有更多的耐心,庸庸碌碌尽管不违规不犯法,却不足以称作是一个称职尽责的“好官”。“在路上”,绝对不是天天只要说说而已。

说到这里,又有必要再谈一谈郭美美与红十字会的问题。网上曾经有“同情者”认为红十字会在郭美美这几年的表演中,属于“躺着中枪”的对象,还有人认为赵白鸽最终离场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斗得过”郭美美。

就郭美美被“公共安全专家局”逮住以后部分单位的反应来看,确实有一批人和组织希望一举实现“抹黑郭美美,洗白红十字会”的目标。比如著名的国家级媒体——中央电视台,就像癞皮狗在野外忽然扒出了土里面的一根骨头似的,连篇累牍地滚动报道起郭美美的种种几乎可算得上“耸人听闻”的“劣迹”来。要知道直到现在,法院都还没有对郭美美作出任何有罪认定呢,但是中央电视台早已“挖地三尺”,几乎用上娱乐记者报道花边新闻的手段,对郭美美的相关经历进行了大肆渲染,一时间飘飘然的自以为成了“最高道德审判官”来。但是这种拙劣的表演并未获得大众的赞同,反倒让人认为这就像在法治社会之前的时候,对那些刚刚被抓住的“失足妇女”,不仔细问问原因和证据,先绑起来游街示众,让无聊看客们过过瘾那样的。要知道,未审先判是司法界的大忌,也是严重违反新闻界专业精神和基本伦理的行为,这种“帮倒忙”,只能让红十字会更深地陷入全社会口诛笔伐的舆论漩涡。

中央电视台也许认为上面那些行动还不过瘾,在报道中居然还“附带”梳理了郭美美家人的有关情况,仿佛要通过长辈们的“犯罪经历”,塑造郭美美与身俱来一大堆“原罪”的规律来。这与文革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之类的“血统论”狗屁逻辑有什么区别呢?没想到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一家中央级的大媒体,还是这样的顽固不化。

当然,也有人在猜测,所有这一切都是红十字会的“公关策略”,通过污名化郭美美,至少可以转移公众对红十字会种种不端行为的视线。因为早在2011年6月郭美美网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认证身份炫富时,至今,红十字会从来都没有对这种“赤裸裸”的“侵权”行为提起过民事诉讼,连诉讼时效中断措施都没有做过。这不得不让公众“浮想联翩”,猜测红十字会另有隐情,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把自身的更多问题暴露到公众的视线监督之下。

在遮遮掩掩屡次出现的情况下,彻底洗清永远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有公开、透明的策略,才是化解当前所有矛盾的根本方法。红十字会可能会认为,公众对红十字会的种种不满,大都源自郭美美事件的发酵。但这只是表面现象,甚至是一种假象。红十字会应当彻底摒弃掩耳盗铃的原则,彻底摒弃狭隘利益观导致的愚蠢和盲动,不再自以为是,不再热衷于打擦边球,真正回归到认真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轨道上来,踏踏实实回应好社会公众的核心关切,这才是改革、进步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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