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寄扬州韩绰判官 本条记录 当前有651个赞 |
[唐朝] 杜牧 |
青山隐隐水迢迢, 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 玉人何处教吹箫。 |
注释与赏析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273引《唐阙文》)。“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 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 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属官。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 迢迢:指江水悠长遥远,一作“遥遥”。 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玉人:貌美之人。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一说指扬州歌妓。 教:使,令。 |
白话译文 |
行者的注解--- |
叫叫未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