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蜀先主庙 本条记录 当前有497个赞 |
[唐朝] 刘禹锡 |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 势分三足鼎,业复五铢钱。 得相能开国,生儿不象贤。 凄凉蜀故妓,来舞魏宫前。 |
注释与赏析蜀先主庙原建在夔州(治所在今重庆市奉节县东)白帝山上。刘禹锡曾于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到四年(824年)间任夔州刺史,此诗当作于此时。 此诗意在赞誉英雄,鄙薄庸碌,赞扬了刘备的功业,慨叹蜀汉事业后继非人,总结蜀汉亡国的历史教训。首联写先主庙堂威势逼人,颔联赞刘备的英雄业绩,颈联为刘备功业未成、嗣子不肖而叹息,尾联感叹后主亡国。全诗措词精警凝炼,对仗警辟工整,风格沉着超迈,前半写功德,后半写衰败,以形象垂戒当世。 蜀先主:即汉昭烈帝刘备。诗题下原有注:“汉末谣,黄牛白腹,五铢当复。” 天地英雄:一作“天下英雄”。《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曹操曾对刘备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势分”句:指刘备创立蜀汉,与魏、吴三分天下。 五铢钱: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铸行的一种钱币。此代指刘汉帝业。 “业复”句:王莽代汉时,曾废五铢钱,至东汉初年,光武帝又依照马援的奏议重铸,天下称便。这里以光武帝恢复五铢钱,比喻刘备想复兴汉室。 相:此指诸葛亮。 不象贤:此言刘备之子刘禅不肖,不能守业。 “凄凉”两句:刘禅降魏后,被东迁到洛阳,封为安乐县公。魏太尉司马昭在宴会中使蜀国的女乐表演歌舞,旁人见了都为刘禅感慨,独刘禅“喜笑自若”,乐不思蜀(《三国志·蜀志·后主传》裴注引《汉晋春秋》)。妓:女乐,实际也是俘虏。 |
白话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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